• 在校生(JP)
  • 教职员(JP)
  • 交通指南
  • 申请资料
  •  MENU
  • 在校生(JP)
  • 教职员(JP)
  • 研究生院概况
  • 报考研究院须知
  • 研究领域及相关课程
  • 校园生活
  • 职业计划・求职信息
  • 学外交流・国际交流
  • 大学本科科系
  • 附属艺术馆
  • 附属图书馆

学费等综合费用

研究生院 学费等综合费用(碩士課程)

项目 本校毕业生 本校毕业生以外的入学者
入学时 后半学期 入学时 后半学期
入学金   200,000
日元
 
基础授课费 400,000
日元
400,000
日元
400,000
日元
400,000
日元
科目授课费 150,000
日元
150,000
日元
150,000
日元
150,000
日元
设施设备费 175,000
日元
175,000
日元
175,000
日元
175,000
日元
合计 725,000
日元
725,000
日元
925,000
日元
725,000
日元

入学金
办理入学手续时交纳。本学校毕业生除外。
 
基础授课费
维持大学作为教育研究机关的日常经营所需的基本费用。
 
科目授课费
研究生为履修学校规定的30学分而发生的费用,可在两年之内按一定的固定比例分期交付。1个学分约为20,000日元左右。超过30学分之外的履修科目免费。
 
设施设备费
 维持并管理大学研究环境所需的费用。

  • 上述费用之外,另需交校友会会费(本校毕业生除外)、学生灾害伤害保险费1750日元(办理入学时缴纳一次即可)。

研究生院 学费等综合费用(博士課程)

【第1年】
项目 本校研究所(碩士課程)畢業者 本校毕业生以外的入学者
入学时 后半学期 入学时 后半学期
入学金   200,000日元  
基础授课费 400,000日元 400,000日元 400,000日元 400,000日元
科目授课费 40,000日元 40,000日元 40,000日元 40,000日元
设施设备费 175,000日元 175,000日元 175,000日元 175,000日元
合计 615,000日元 615,000日元 815,000日元 615,000日元

【第2,3年】
项目 上半学期 下半学期
基础授课费 400,000日元 400,000日元
科目授课费 (第2年)
40,000日元
(第2年)
40,000日元
(第3年)
20,000日元
(第3年)
20,000日元
设施设备费 175,000円 175,000円
合计 (第2年)
615,000日元
(第2年)
615,000日元
(第3年)
595,000日元
(第3年)
595,000日元

入学金
办理入学手续时交纳。本学校毕业生除外。
 
基础授课费
维持大学作为教育研究机关的日常经营所需的基本费用。
 
科目授课费
研究生为履修学校规定的10学分而发生的费用,可在三年之内按一定的固定比例分期交付。1个学分约为20,000日元左右。超过10学分之外的履修科目免费。
 
设施设备费
维持并管理大学研究环境所需的费用。

  • 上上述费用之外,另需交校友会会费(本校研究所(碩士課程)畢業者除外)、学生灾害伤害保险费2600日元(办理入学时缴纳一次即可)

留级制度(研究生院)

以留级生的学费为例
(以下为一年的总额)

项目 第一年留级 留级两年或两年以上的
基础授课费 400,000日元 800,000日元
设施设备费 175,000日元 350,000日元
合计 655,000日元 1,230,000日元

对因为没有修满30学分而留级者可以免除基本授课费和一半的设施设备费。


常见问题

Q1. 學費的匯款單將於何時寄送? 前期:3月下旬
後期:8月下旬
Q2. 學費的繳費期限是何時? 前期:4月20日
後期:9月30日
※上述期限為銀行非營業日時以次營業日為期限。
Q3. 未於繳費期限內繳納學費之處置辦法為何? 請立刻與總務課聯絡。若滯納學費超過兩個月以上,則有依照校規予除籍
措施之可能。

參考:校規第32條摘選
(除籍)
第32條 符合下列事項之其中一項者,經過教授會之審議後,可予除籍之。
(1)在學期間超過所定之年數者。
(2)休學期間超過本規第25條第2項所訂定之休學期間而未申請復學者。
(3)滯納授業費超過兩個月者
(4)死亡或失蹤2年以上者。
2 轉學或是退學之學生之規定,則以第23條第1項之規定為準。

Q4. 學費之匯款是否可以經由ATM或是網路銀行繳交? 可以。但請注意下列事項。
1. 請將學籍號碼與姓名記入於匯款人姓名欄中。
Q5. 遺失匯款單的處置辦法為何? 總務課請求再發行,或是使用金融機關所準備的匯款單。但請注意下列事項。
1. 請將學籍號碼與姓名記入於匯款人姓名欄中。
Q6. 若想變更匯款請求書的寄送地址的話? 若是保證人的變更導致寄送地址之改變的情形,請至學生生活課門領取「保証人変更届」並且提出。
若保證人未改變,只改變寄送地址的情形,請至總務課領取「学費振込者変更届」並且提出。
Q7. 學費之繳交是否可以分期繳納或是延後繳交? 請向總務課之學費負責人詢問。
Q8. 是否有獎學金制度? 有的。詳細事項請參考下列網頁。
有關於獎學金
Q9. 有關於該年度學費金額證明以及已繳交證明的發行 助學貸款的申請時,或許需要上述之證明文件。若有此需求請向經理部門聯絡。
Q10. 有推薦的助學貸款方案嗎? 有關於與本校有合作關係的助學貸款方案,請猜照下列之網頁。
提攜教育貸款
Q11. 休學時的學費 休學期間,基礎售業料與設施設備費將半額減免。重修科目授業費將於休學開始月份以後的費用按月退還。
詳細事項請向總務課之學費負責人聯絡。此外,休學請事前向學生支援部門進行相談。

关于学费等综合费用的问讯处

桑泽学园事务局 總務課
TEL:042-637-8111
somu@zokei.ac.jp